理工生自製火藥炸廢校二度試爆遭羈押校方配合檢調調查
- 中山大學則發表聲明,對個案「深表遺憾並嚴正看待」,承諾將加強學生法治教育課程,新增「危險物品管理」模組,每學期舉辦校園安全工作坊。
- 此事件曝光後,嘉義縣政府緊急啟動校園安全巡檢,針對20處廢棄校舍加強防護措施,避免類似事件重演。
- 此事件不僅重創校園安全形象,更敲響社會警鐘:科技知識的應用必須以法治為基礎,任何試圖將虛擬世界現實化的行為,都將付出沈重代價。
- 嘉義縣竹崎鄉廢棄逾二十年的培英國小於4月3日突發爆炸事件,現場教室牆壁遭炸出直徑數公尺大洞、玻璃碎片散落滿地,警消初步研判為人為爆裂物引爆。
嘉義縣竹崎鄉廢棄逾二十年的培英國小於4月3日突發爆炸事件,現場教室牆壁遭炸出直徑數公尺大洞、玻璃碎片散落滿地,警消初步研判為人為爆裂物引爆。兩名20歲理工科男大學生余姓及周姓,因熱愛戰爭類型遊戲,透過網路自學製造高爆性火藥,先於今年1月試爆威力不足未引發關注,4月3日二度改良試爆,導致校園嚴重損毀。檢方認定其有反覆實施之虞,當日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。兩人分別就讀嘉義大學與中山大學理工相關科系,購買市售硝酸銨等合法農業材料,坦承犯案目的是測試火藥威力,警方調查顯示硝酸銨屬合法取得物品,但混入還原劑即具危險性,此行為已觸犯刑法第171條製造爆裂物罪。
爆炸事件細節與調查過程
4月3日清晨,竹崎警分局接獲民眾通報校園傳出巨響,迅速派員抵達現場,發現培英國小教室牆面嚴重破裂,窗框扭曲變形,地板散落大量碎玻璃與混凝土塊,現場宛如遭受小型炸彈襲擊。鑑識科與火調科人員勘查後,透過周邊住戶指認及擴大調閱監視器畫面,鎖定余姓(就讀嘉義大學化學工程系)與周姓(就讀中山大學材料科學系)兩名大學生為嫌犯。調查顯示,兩人自2023年底起透過網路搜尋「硝酸銨火藥配方」等關鍵字,參考遊戲《戰爭雷霆》的虛擬情境,自行購置市售硝酸銨肥料、硫磺粉及木炭等原料,於1月首次在廢校試爆,因比例不當僅產生小規模爆裂,未被注意;4月3日則調整配方,加入高純度硝酸銨提升氧化劑濃度,結果爆炸威力大增,震碎數面牆壁。警方指出,硝酸銨雖屬農業合法用品,但依《危險物品管制法》第11條,混合還原劑製造爆裂物需經專案核准,違者最高可處7年有期徒刑。此事件曝光後,嘉義縣政府緊急啟動校園安全巡檢,針對20處廢棄校舍加強防護措施,避免類似事件重演。
學校回應與社會影響
嘉義大學學務處回應,涉案學生平時課業表現優異,作息規律,無異常行為,校方已配合檢調單位調查,並強調「學生行為不影響校譽」。中山大學則發表聲明,對個案「深表遺憾並嚴正看待」,承諾將加強學生法治教育課程,新增「危險物品管理」模組,每學期舉辦校園安全工作坊。兩校行動引發社會廣泛討論,網友「科技新世代」在PTT發文指出:「理工背景學生誤用知識,反映教育缺漏」,而《聯合報》專欄分析,近年台灣出現3起類似事件(如2022年台北市學生自製火藥被罰案),關鍵在於網路資訊濫用與法規意識薄弱。嘉義縣教育處亦召開記者會,呼籲家長與學生勿模仿遊戲行為,並與警察局合作推出「安全實驗室」宣導活動,透過虛擬模擬展示火藥製造的真實危險性。社會學者王明華指出,此事件凸顯「戰爭遊戲文化」對青少年的潛在影響,需結合心理輔導與科技倫理教育,避免虛擬衝突轉化為現實危害。
法律反思與預防措施
檢方聲請羈押的關鍵在於《刑事訴訟法》第101條「有反覆犯行之虞」,因兩人1月與4月兩次試爆,顯示蓄意測試威力,非偶發行為。刑法第171條明定製造爆裂物最高可處5年徒刑,若致人重傷更可加重處分,此案例將成為司法實務中「網路自學犯罪」的參考判例。政府部門隨即啟動跨部會檢討,經濟部工業局宣佈將加強硝酸銨進出口登記,要求農業合作社需備案後方可採購;內政部警政署則擴大「危險物品網路監控」計畫,封鎖關鍵字搜尋並與電商平台合作下架相關教學影片。教育界亦提出長期方案,例如國教署擬將「法治與科技倫理」納入高中必修課程,透過案例教學強化學生對法律邊界的理解。專家呼籲,公眾應提高警覺,發現可疑行為立即通報110,避免因「好奇」或「遊戲心態」釀成大禍。此事件不僅重創校園安全形象,更敲響社會警鐘:科技知識的應用必須以法治為基礎,任何試圖將虛擬世界現實化的行為,都將付出沈重代價。










